按照《山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晋财资〔2024〕20号)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(晋财资〔2022〕69 号)和《山西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(晋教财〔2023〕1号)等文件规定,学校对校内固定资产进行清查,在此基础上经征询使用部门及资产管理部门意见,报经校党委会研究,拟对符合报废规定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,数量124件/套,资产账面原值1056932元,账面净值36188.63元。
特此公示。对公示有疑问的,请在2024年9月4日前,以书面形式向山西省工业管理学校总务科反映。
附件:
1.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》
山西省工业管理学校
2024年9月2日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