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室职责

1.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落实上级工会相关文件精神,按照上级工会的指示和学校党委工作安排,制定学校工会工作目标、计划、并组织实施,定期汇报工作。

2.负责制定、修订和完善工会各项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等。

3.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(双代会)的筹备及会议组织、会议资料的起草、整理、归档、提案的征集等工作,督促和协助各科室贯彻落实大会决议,接受职工群众监督,完成双代会的相关工作任务。

4.依照相关法律规定,通过双代会或其他形式,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发挥好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认真倾听教职工意见和要求,及时向学校党委反映教职工的心声,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。

5.负责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,包括文件起草、打印、校对、复印、整理、存档、报表统计、工会会员会籍管理、工会公章的保管与使用等工作。

6.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,为教职工办实事、办好事、解难事,及时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与要求。负责建立和完善工会会员困难职工档案,做好对教职工的慰问、帮扶等送温暖工作的落实,负责协助和督促学校做好教职工健康体检、会员法定节日慰问品、生日慰问品的采购与发放等职工福利工作,参与调解劳动争议,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退休职工工作。

7.设立工会独立账户,制定年度预算,按规定使用,配合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和审查。

8.负责指导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,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。

9.组织开展上级工会安排的先进单位、优秀个人、积极分子等的评选和推荐工作,整理归档申报材料,开展表彰和宣传工作。

10.负责管理好工会文体设施等资产,做好所辖场所安全防范工作,组织开展文娱体育活动,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,提高教职工健康水平,为创建文明校园做贡献。

11.不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,做好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,负责对工会委员及本部门职工进行思想、道德、业务、作风和廉洁教育,树立良好的工会形象,搞好工会组织建设,加强职工之家建设。

12.协助学校对教职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,加强法律法规、校纪校规和师德师风教育,引领教职工培育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管理、改革和建设,支持教职工参加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活动,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。

13.完成上级工会及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